【祝念祖(地政士終於及格)】評論
A:占有標的物 民法第928條Ⅰ稱留置權者,謂債權人【占有他人之動產】,而其債權之發生與該動產有牽連關係,於債權已屆清償期未受清償時,得留置該動產之權。Ⅱ債權人因侵權行為或其他不法之原因而占有動產者,不適用前項之規定。Ⅲ其占有之始明知或因重大過失而不知該動產非為債務人所有者,亦同。
【linenya】評論
民法 第891條 質權人於質權存續中,得以自己之責任,將質物轉質於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