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全安】評論
象形-字體不可再分割,多為名詞,表具象事物。可分為人體.自然.器物.動物等類型例子:頁.又.禾.豆.虫.云.子.大. 舉少見兩例:自[鼻的原字] 琴[易被誤為形聲]指事-字體不可再分割,表抽象概念。可分為純符號或象形文再加符號:例子:上.下.一.八.小 本.末.刃.甘.牟會意-字體可再分割為兩個或以上的象形文。而這些象形文會合起來有新意。例子:男.好.美.家.取.告 解.祭.羅.磊 形聲-字體可再分割為與原字有意義關係的「形符」及有聲音關係(雙聲或疊韻)的「聲符」,為六書中數量最多的!可分為:上形下聲: 霖.客下形上聲:忠.警左形右聲:伴.玲右形左聲:雞.鴉外形內聲:圍.氧內形外聲:悶.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