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0.一等比數列首項為2,第二項為4,則前7項的和為_____________。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54372
統計:A(11),B(958),C(109),D(207),E(0)

用户評論

【用戶】龜龜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下列關於刑法教唆犯之敘述,何者為錯誤?(A)教唆他人使之實行犯罪行為者,為教唆犯~正確。~解析 :⊙《刑法》第29條 ( 教唆犯及其處罰 ) :教唆他人使之實行犯罪行為者,為教唆犯。教唆犯之處罰,依其所教唆之罪處罰之。(B)在刑法上教唆與精神幫助相同~錯誤。~解析 :例子:乙對甲說:『你不看我一眼,我就自殘』,甲慫恿乙說:『快把小拇指砍下來』。→ 上面這種例子都是典型的錯誤,乙要自殘的決意都不是甲惹起的,不是甲惹起,當然不能稱的上教唆犯,慫恿是「本人已有意思,但未決意實行,他人給予精神上的助力,也不是惹起他人犯罪意思」,只能論「精神幫助犯」( 注意 ! 「精神幫助犯」還是「幫助犯」,不是「教唆犯」喔 ! )(C)我國對於教唆犯...

【用戶】龜龜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精修 (一) :⊙《刑法》第29條 ( 教唆犯及其處罰 ) :教唆他人使之實行犯罪行為者,為教唆犯。教唆犯之處罰,依其所教唆之罪處罰之。※《刑法》第29條 ( 教唆犯及其處罰 ) 條文「修正理由」:一、關於「教唆犯」之「性質」為何,「實務」及「學說」之見解至為混亂,惟依現行教唆犯之立法理由「教唆犯惡性甚大,宜採獨立處罰主義。惟被教唆人未至犯罪,或雖犯罪而未遂,即處教唆犯既遂犯之刑,未免過嚴,故本案規定此種情形,以未遂犯論。」似可得知是採「共犯獨立性說」立場。二、「教唆犯」如果採「共犯獨立性說」之立場,實側重於處罰行為人之惡性,此與現行《刑法》以「處罰犯罪行為」為「基本原則」之立場有違。更不符合現代《刑法》思潮之「...

【用戶】龜龜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精修 (二) :一、「共犯」是指(一)「教唆犯」與(二)「幫助犯」。二、「共犯論」,目前都採「限制從屬性」:(一)最寬的從屬性:只要正犯構成要件該當,幫助犯就成立,這樣的話,就算正犯出於正當防衛,幫助犯亦該當正犯構成要件之罪。(二)「限制從屬性」:為了彌補上面學說的缺點,改成必須「正犯構成要件該當」且具有「違法性」;「幫助犯」( 或「教唆犯」) 始得「成立正犯構成要件之罪」。(三)嚴格從屬性:必須正犯構成要件該當,無阻卻違法事由且具責任能力,幫助犯始得成立正犯構成要件之罪。(四)幫助無責任能力能力人犯罪,目前還是要由幫助犯主觀來判斷,若為自己犯罪,是成立間接正犯,若為他人犯罪是成立幫助犯,「罪責」是「衡量個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