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se700318】評論
不太懂這題在問什麼
【珊珊考上】評論
第14條
【Ruby】評論
第 14 條公路主管機關,得依制定之公路路線系統,將其沿線之公路及其附屬之停車場予以公告,由個人、法人或團體興建之。 公私機構得擬定路線,申請公路主管機關,核准興建專用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