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 投信事業未於規定期間內申請核發分支機構營業執照者,主管機關得廢止其設立分支機構之許可。但有正當理由,於期限屆滿前,得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展延;展延期限不得超過多久,並以一次為限?
(A)1 個月
(B)3 個月
(C)6 個月
(D)1 年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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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Benny Liao】評論

核發:有正當理由可以延長6個月換發:可以延長3個月

fangyuyu1】評論

投信事業未於規定期間內申請核發分支機構營業執照者,主管機關得廢止其設立分支機構之許可。但有正 當理由,於期限屆滿前,得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展延;展延期限不得超過多久,並以一次為限?核發:有正當理由可以延長6個月換發:可以延長3個月

Emely Chen】評論

第 13 條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應自本會許可...

股神】評論

投信事業未於規定期間內申請核發分支機構營業執照者,主管機關得廢止其設立分支機構之許可。但有正 當理由,於期限屆滿前,得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展延;展延期限不得超過多久,並以一次為限?核發:有正當理由可以延長6個月換發:可以延長3個月

YUN】評論

核發:6個月內辦妥登記,展延期限不超過6個月換發:3個月內完成,可申請展延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