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 Chang Kuo】評論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77 條汽車裝載時,除機車依第八十八條規定外,應依下列規定:一、裝置容易滲漏、飛散、氣味惡臭之貨物,能防止其發洩者,應嚴密封固,裝置適當。二、載運人客、貨物必須穩妥,車門、車廂應能關閉良好,物品應捆紮牢固,堆放平穩,不得突出車身兩側。三、貨車駕駛室或小客車之前座乘人不得超過規定之人數。四、車廂以外不得載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