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 依據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規定,「學生資料蒐集與分析」由以下何處(室)掌理?    
(A) 教務處
(B) 學務處
(C) 總務處
(D) 輔導室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19853
統計:A(400),B(261),C(13),D(1099),E(0)

用户評論

Even】評論

可是學籍資料是教務處註冊組耶?

yulin】評論

輔導室業務職掌1.綜理輔導室業務,主持輔導工作會議,規劃輔導室設施與設備,整編及執行輔導室預算,彙報各項輔導業務統計資料事項。2.擬定學校輔導工作、行事曆及章則。規劃與統籌實施學生輔導與諮商、學生個案輔導研究及推廣。學生輔導資料之蒐集、整理、分析、保管轉移及提供教師參考等事項。協助教師處理學生輔導資料電子化業務,建立檔案及保存。3.規劃與執行兒少保護、家庭暴力、性騷擾與性侵害、性別平等教育之輔導、課程與研習之相關活動。4.規劃推動特殊教育實施方案、家庭及社會資源聯繫。組織及運作「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辦理學校日活動。規劃與執行新移民子女之輔導及家庭教育(含親職教育)活動。辦理學習型家庭事項。家長...

Sharon☕️】評論

法規名稱: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 ( 民國 105 年 07 月 01 日 修正 )第 14 條.....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各處、室掌理事項,得參照下列各款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