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 全民健康保險法中關於一定比例保險費由直轄市補助之規定,司法院大法官認為並不違憲。其主要理由為何?
(A)對直轄市政府而言補助金額足堪負荷,並未造成重大財政負擔
(B)全民健康保險法之立法過程,中央與地方自治團體已就經費之分擔充分協商
(C)全民健康保險業務屬社會福利工作,憲法對中央與地方財政責任分配已有規定
(D)中央依法使負有協力義務之地方分擔保險費之補助,並未侵害地方自治團體財政自主權之核心領域

參考答案

答案:D

統計:A:3,B:10,C:47,D:315,E:0

難度:非常簡單

用户評論

Karen Cheng】評論

A. 錯誤點:就算造成地方的財政負荷,地方政府依然有照顧當地公民的義務。難道因為地方沒錢,就可以當地人沒健保用,生病就去死,不准看醫生嗎??B. 大法官最後有提到,就是因為中央先斬後奏,不跟地方協商,才會導致地方出來申請釋憲,要大法官主持公道。C. 大法官有提到,就是憲法沒有明文規定中央跟地方的財政支出要如何清晰劃分。但是中央要求地方支出的錢,不違反健保法;地方要支出的錢,也合乎財劃法的特殊項目。所以這次的釋憲,完全是合憲性解釋,中央根本就沒有違憲、違法,符合法律保留原則,也符合比例原則。民國91年 J5501. 國家有實施健保的義務(照顧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