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9.下列關於父母子女之敘述,何者錯誤?
(A)子女已成年者,得變更為父姓或母姓,以一次為限
(B)妻之受胎,係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者,夫妻之一方,不得提起否認之訴
(C)稱婚生子女者,謂由婚姻關係受胎而生之子女
(D)非婚生子女,其生父與生母結婚者,視為婚生子女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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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范威邦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大部分 受胎的時間為181到300天左右 ........

【用戶】Edgard律師路邁進!

【年級】小二上

【評論內容】法條依據A.第1059條父母於子女出生登記前,應以書面約定子女從父姓或母姓。未約定或約定不成者,於戶政事務所抽籤決定之。

【用戶】Edgard律師路邁進!

【年級】小二上

【評論內容】法條依據B.第1063條妻之受胎,係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者,推定其所生子女為婚生子女。

【用戶】Edgard律師路邁進!

【年級】小二上

【評論內容】法條依據C.第1061條稱婚生子女者,謂由婚姻關係受胎而生之子女。D.第1064條非婚生子女,其生父與生母結婚者,視為婚生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