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無名】評論
(A) 基於依法行政原則,該違法之建築許可不得作為甲的信賴基礎(C) 縱使甲之信賴值得保護,但經權衡信賴利益與公益之後,乙仍然可以撤銷該建築許可,只是應 給予補償行政程序法第120條第1項規定:「授予利益之違法行政處分經撤銷後,如受益人無前條所列信賴不值得保護之情形,其因信賴該處分致遭受財產上之損失者,為撤銷之機關應給予合理之補償。」A錯誤C正確(B) 即使當初是因為甲提供錯誤之資料,致使乙作成該建築許可時,甲仍然可主張信賴保護行政程序法第119條第2款規定:「受益人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其信賴不值得保護︰二、對重要事項提供不正確資料或為不完全陳述,致使行政機關依該資料或陳述而作成行政處分者。」B錯誤(D) 若該建築許可經乙撤銷後,原則上自撤銷之日起失其效力行政程序法第118條規定:「違法行政處分經撤銷後,溯及既往失其效力。但為維護公益或為避免受益人財產上之損失,為撤銷之機關得另定失其效力之日期。」D錯誤故本題選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