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y Chuang】評論
①審計機關審核各機關月份會計報告及 收支憑證,審核結果相符者,填發核准通知②審計機關審核各機關月份會計報告及收支憑證,審核結 果如有不符者,填發審核通知③各機關年度決算,應送審計機關審核,審計機關審定後,應發給審定書④審計長於中央政府總決算送達三個月內完成審核,提出審核報告於立法院正確僅有③
【堅持就是勝利】評論
①②各機關之會計報告及年度決算,應直接送達於該管審計機關。審計機關之審核通知、核准通知及審定書,應直接送達於各該機關。其有特殊情形,經審計機關同意者,得由各該機關之上級機關收轉。---審計法施行細則第24條
【文文】評論
①審計機關審核各機關月份會計報告及 收支...
【陳芳逸】評論
第 22 條審計機關處理審計案件,應將審計結果,分別發給核准通知或審核通知於被審核機關。第 26 條審計長於中央政府總決算送達後三個月內完成其審核,編造最終審定數額表,並提出審核報告於立法院。第 26-1 條審計長應於會計年度中將政府之半年結算報告,於政府提出後一個月內完成其查核,並提出查核報告於立法院。第 45 條各機關於會計年度結束後,應編製年度決算,送審計機關審核;審計機關審定後,應發給審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