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7.汽車駕駛人有下列哪些行為,當場不能或不宜攔截製單舉發者,得逕行舉發?
(A)聞救護車之警號不立即避讓者
(B)跨越槽化線行駛者
(C)行經設有地磅之道路,不依規定過磅者
(D)跨越車道線變換車道行駛者
(E)違規搶越行人穿越道,經各級學校交通服務隊現場導護人員簽證檢舉者

參考答案

答案:A,B,C,E
難度:困難0.2
統計:A(17),B(16),C(14),D(11),E(16)

用户評論

【用戶】liaoscott82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D.跨越禁止變換車道線

【用戶】hana

【年級】小六下

【評論內容】第 7-2 條汽車駕駛人之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當場不能或不宜攔截製單舉發者,得逕行舉發:一、闖紅燈或平交道。二、搶越行人穿越道。三、在道路收費停車處所停車,不依規定繳費。四、不服指揮稽查而逃逸,或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之警號不立即避讓。五、違規停車或搶越行人穿越道,經各級學校交通服務隊現場導護人員簽證檢舉。六、行經設有收費站、地磅之道路,不依規定停車繳費或過磅。七、經以科學儀器取得證據資料證明其行為違規。前項第七款之科學儀器應採固定式,並定期於網站公布其設置地點。但汽車駕駛人之行為屬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蛇行、危險方式駕車或二輛以上之汽車競駛或競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