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5 財政部查獲張三未通過記帳士考試,且非屬依法登錄得繼續執行業務之記帳及報稅代理人,卻擅自幫營業人辦理營業稅申報,其於本次遭查獲前,業經財政部以相同事由裁處罰鍰 3 次,本次(第 4 次) 再被查獲,應如何處罰?
(A)裁處罰鍰新臺幣 3 萬元以上、15 萬元以下
(B)移送刑責
(C)移送強制執行
(D)交付記帳士懲戒委員會懲戒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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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Nancy】評論
記帳士法§34未依法取得記帳士資格,擅自執行第十三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及第五款規定之記帳士業務者,除依第三十五條第一項或其他法令規定得執行報稅業務者外,由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