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5.下列那些事項為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權責?①核發藥品許可證 ②核發藥商許可執照 ③監視藥物上市後安全性 ④藥物安全性評估
(A)①②③④
(B)僅①②③
(C)僅①③④
(D)僅②③④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23276
統計:A(18),B(5),C(191),D(3),E(0)

用户評論

【用戶】Tsun-Jung Zho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 藥事法 第27條:凡申請為藥商者,應申請直轄市或縣 (市) 衛生主管機關核准登記,繳納執照費,領得許可執照後,方准營業;其登記事項如有變更時,應辦理變更登記。前項登記事項,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定之。藥商分設營業處所或分廠,仍應依第一項規定,各別辦理藥商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