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9 當甲公司符合下列那些情況時,無須提出合併財務報表?①其係由另一個體完全擁有之子公司或部分擁有之子公司,而其所有其他業主(包括無表決權之業主)已被告知且不反對母公司不提出合併財務報表②其債務或權益工具未於公開市場(國內或國外證券交易所或店頭市場,包括當地及區域性市場)交易③其未因欲於公開市場發行任何形式之工具,而向證券委員會或其他主管機關申報財務報表,或正在申報之程序中④其最終母公司或任何中間母公司已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財務報表供大眾使用,於該等財務報表中子公司係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公報之規定納入合併財務報表或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A)須同時符合①、②、③及④
(B)只須符合①、②及④
(C)只須符合①、③及④
(D)只須符合①及④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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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35409b】評論

依據IFRS10第4段,除下列所述者外,母公司應提出合併財務報表,IFRS 10適用於所有個體:•母公司若符合下列所有情況•無須提出合併財務報表:(a)其條由另一個體完全擁有之子公司或部分擁有之子公司 ,而其所有其他業主已被告知且不反對母公司不提出合併財務報表;(b)其传務或權益工具未於公開市場交易;(c)其未因欲於公開市場發行任何形式之工具•而向證券委員會或其他主管機關申報財務報表,或正在申報之程序中;及(d)其最終母公司或任何中間母公司己依 IFRSS 編製合併財務報表供大眾使用 •於該等財務報表中子公司條依IFRSS 之規定納入合併財務報表或透過捐益按公允價債衡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