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0 下列關於命令之敘述,何者錯誤?
(A)其內容不得牴觸法律
(B)各機關應視其性質,分別下達或發布
(C)總統發布之緊急命令,得凍結部分法律之規定
(D)僅得規定關於人民之權利義務事項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0438
統計:A(17),B(97),C(220),D(3159),E(0)

用户評論

CCC】評論

參照大法官釋字543號解釋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三項規定:「總統為避免國家或人民遭遇緊急危難或應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發布緊急命令,為必要之處置,不受憲法第四十三條之限制。但須於發布命令後十日內提交立法院追認,如立法院不同意時,該緊急命令立即失效。」由此可知,緊急命令係總統為應付緊急危難或重大變故,直接依憲法授權所發布,具有暫時替代或變更法律效力之命令,其內容應力求周延,以不得再授權為補充規定即可逕予執行為原則。若因事起倉促,一時之間不能就相關細節性、技術性事項鉅細靡遺悉加規範,而有待執行機關以命令補充,方能有效達成緊急命令之目的者,則應於緊急命令中明文規定其意旨,於立法院完成追認程序後,再行發布。此種補充規定應依行政命令之審查程序送交立法院審查,以符憲政秩序。又補充規定應隨緊急命令有效期限屆滿而失其效力,乃屬當然。

吳秀紋】評論

D只針對法規命令之性質而忽略命令還包括行政規

茶葉蛋】評論

所以凍結=替代的意思嘛?? 

Rubia】評論

D選項命令分類1.法規命令 (1)授權命令 (2)職權命令2.行政規則 (1)一般性規定 (2)解釋性規定 (3)裁量準則3.緊急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