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acec Chen】評論
中央及地方機關之人事管理,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由考試院銓敘部依本條例行之。
【貼貼樂 ( ̄︶ ̄)↗】評論
人事管理條例 第6條 (人事管理人員之指揮監督)人事管理人員由銓敘部指揮監督,其設有銓敘處各省之縣市政府等之人事管理人員,得由各該銓敘處指揮監督之。前項人員,仍應遵守各機關之處務規程與其他通則,並秉承原機關主管長官依法辦理其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