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 下列關於身心障礙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訂定期程,何者符合民國 112 年 6 月 21 日新修訂《特殊教育法》之規範?
甲、舊生應於開學前訂定
乙、舊生於學期開始一個月內訂定
丙、轉學生應於入學後一個月內訂定
丁、新生應於開學前訂定初步計畫,並於開學後一個月內檢討修正
(A) 甲、丁
(B) 乙、丙
(C) 甲、丙、丁
(D) 乙、丙、丁

參考答案

答案:C

統計:A:17,B:6,C:220,D:9,E:0

難度:非常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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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甄gogo】評論

特教法31條1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應以團隊合作方式對身心障礙學生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訂定時應邀 請身心障礙學生本人,以及學生之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參與;必要時,法定代理人 或實際照顧者得邀請相關人員陪同參與。經學校評估學生有需求時,應邀請特殊教育相 關專業人員參與個別化教育計畫討論,提供合作諮詢,協助教師掌握學生特質,發展合宜教學策略,提升教學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