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ies Yeh】評論
根據九年一貫課程綱要規定,各校應成立「課程發展委員會」,下設「各學習領域課程小組」,於學期上課前完成學校課程計畫之規劃、決定各年級各學習領域學習節數、審查自編教科用書及設計教學主題與教學活動,並負責課程與教學評鑑。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之組成方式,由學校校務會議決定之。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成員應包括學校行政人員代表、年級及領域教師代表、家長及社區代表等,必要時得聘請學者專家列席諮詢。學校得考量地區特性、學校規模及國中小之連貫性,聯合成立校際之課程發展委員會。小型學校亦得配合實際需要,合併數個領域小組成為一個跨領域課程小組。
【Hsin-yi Su】評論
" 必要" 時才聘請專家學者列席諮詢~
【年稔】評論
B:學校課發會:負責課程與教學評鑑,並進行學習評鑑。
【Mr.Flower (10】評論
(B)課程發展委員會可規劃學校課程計畫,且有權進行課程與教學的評鑑 (C)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之組成方式,由學校校務會議決定之 (D)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成員應包括學校行政人員代表、年級及領域教師代表、家長 及社區代表,必要時可聘請專家學者列席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