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54.有關社會秩序維護法之特質,下列敘述何者為非?
(A)社會秩序維護法係基於警察之行政目的而立之法律,故所規範之行為未必出於行 為人之惡意
(B)為續行為不論故意或過失只要造成實害均應處罰
(C)違續行為之處罰,亦得罰及「須為他人之行為負責」之行為責任人
(D)違續行為與刑法相牽連時,採刑事先理之原則,至於違序行為均不得再加以論處
(E)社會秩序維護法之管轄機關為警察機關,地方法院或其分院。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22672
統計:A(23),B(31),C(12),D(357),E(22)

用户評論

陳甜心】評論

sor第七條有寫

堅持到底】評論

第7條(責任要件)  違反本法行為,不問出於故意或過失,均應處罰。但出於過失者,不得罰以拘留,並得減輕之。

不管怎樣都要考上才行】評論

故意和過失均罰違反本法之行為,涉嫌違反刑事法律或少年事件處理法者,應移送檢察官或少年法庭依刑事法律或少年事件處理法規定辦理。但其行為應處停止營業、勒令歇業、罰鍰或沒入之部分,仍依本法規定處罰。(不再罰拘留及申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