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3 下列選項關於返還裁判費之敘述,何者全部錯誤?①當事人成立訴訟上和解者,得於成立之日起 3個月內,聲請退還該審級所繳裁判費三分之二 ②裁判費縱有溢收情事,若係因該當事人計算錯誤所致,即不得聲請法院裁定返還溢收部分 ③不得上訴第三審之判決,因法院於判決書曉示文字記載得上訴而提起上訴,上訴人所繳納之裁判費,既係因上訴而繳納,不得聲請返還 ④原告於第一審判決後撤回起訴者,得於撤回後 3 個月內聲請退還該審級所繳裁判費三分之二
(A)①③④
(B)②③④
(C)僅②③
(D)僅①④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53488
統計:A(6),B(119),C(77),D(13),E(0)

用户評論

【用戶】詹佳蓉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噢!我不明白的是④也對的理由啦!立法目的是節省二審以後的運作嗎?不然時間點都已經是『一審判決後』了,怎麼還能撤回起訴呢?

【用戶】Lin_400AndMe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只有1是對的喔~第一審判決後 跟 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不一樣喔~

【用戶】Lin_400AndMe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我跟刑訴一起記~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撤回是刑訴,民訴是 一審判決確定前,民訴如果跟刑訴一樣在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撤回就會有"優惠",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