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甲女不滿現任男友 A 與同公司上班的舊情人乙女藕斷絲連,在送給 A 的咖啡中置入致死毒藥,不知情的 A 將之放在辦公桌上。乙因 A 始亂終棄,懷恨在心,早已備好毒藥隨時想置 A 於死,看見 A 桌上有咖啡,乘機將劑量足以致死毒藥攙入咖啡杯中。A 喝了驚覺不對,卻為時已晚,送醫急救仍回天乏術。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乙成立殺人罪之共同正犯
(B)甲、乙分別成立過失致死罪
(C)甲、乙分別成立殺人既遂罪
(D)甲、乙分別成立殺人未遂罪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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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sky

【年級】小二上

【評論內容】甲、乙沒有犯意之聯絡,分別成立殺人既遂罪

【用戶】WONG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A) 甲、乙成立殺人罪之共同正犯----共同正犯:犯意聯絡、行為分擔,甲、乙分別為之,非共同正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