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甲與乙缺錢花用,2 人合議,由甲假冒大陸公安人員向 A 使用詐術,A 陷於錯誤依指示匯入款項,乙則充當車手到提款機提取錢財。有關甲、乙的刑責,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乙成立詐欺罪的共同正犯
(B)甲、乙成立加重詐欺罪的共同正犯
(C)甲成立詐欺罪的正犯,乙成立詐欺罪的幫助犯
(D)甲成立加重詐欺罪的正犯,乙成立加重詐欺罪的幫助犯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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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王乃仁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第 339-4 條 犯第三百三十九條詐欺...

【用戶】阿答力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共同正犯要件1.犯意聯絡2.犯罪行為分擔如甲乙計畫竊盜,甲偷東西,乙把風,2人都為竊盜罪共同正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