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1依據臺北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設置要點之規定,以下敘述何者不正確?
(A)體育班發展之運動項目,各校以不超過3類為原則
(B)每班人數以15至30人為原則
(C)體育班入學方式,應以學科及術科二者檢測成绩為依據
(D)國小體育班之專項術科課程,每週以10節課為原則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45061
統計:A(169),B(113),C(756),D(209),E(0)
用户評論
【小蚊子】評論
六、學校體育班之發展,以奧運及亞運之競賽種類為原則,每校以發展三類為原則;其運動種類之分類分級原則,由本署另定之。
【李文楷】評論
建議修改答案A選項改為體育班發展之運動項目,各校以不超過 3 類為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