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0 縣(市)人口超過 160 萬人者,縣(市)議員總額不得超過幾人?
(A)39 人
(B)43 人
(C)57 人
(D)60 人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40741
統計:A(10),B(27),C(118),D(640),E(0)

用户評論

尹泰 - 莫忘初衷】評論

縣(市)人口在一萬人以下者,不得超過十一人;人口在二十萬人以下者,不得超過十九人;人口在四十萬人以下者,不得超過三十三人;人口在八十萬人以下者,不得超過四十三人;人口在一百六十萬人以下者,不得超過五十七人;人口超過一百六十萬人者,不得超過六十人。

感覺】評論

縣(市)人口在一萬人以下者,不得超過十一人;人口在二十萬人以下者,不得超過十九人;人口在四十萬人以下者,不得超過三十三人;人口在八十萬人以下者,不得超過四十三人;人口在一百六十萬人以下者,不得超過五十七人;人口超過一百六十萬人者,不得超過六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