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6.依地方制度法規定,直轄市預算收支如有差短,下列何者不是其得採取彌平方式之一?
(A)發行公債
(B)借款
(C)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
(D)逕向中央取得補助款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93536
統計:A(23),B(15),C(18),D(470),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行政罰的種類
用户評論
【Fiena Li】評論
直轄市、縣(市)預算收支之差短,得以發行公債、借款或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彌平;鄉(鎮、市)預算收支之差短,得以借款或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