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行喔】評論
第 7 條 採購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一、利用職務關係對廠商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回扣、餽贈、優惠交易 或其他不正利益。→(D)二、接受與職務有關廠商之食、宿、交通、娛樂、旅遊、冶遊或其他類似 情形之免費或優惠招待。三、不依法令規定辦理採購。四、妨礙採購效率。五、浪費國家資源。六、未公正辦理採購。七、洩漏應保守秘密之採購資訊。八、利用機關場所營私或公器私用。九、利用職務關係募款或從事商業活動。十、利用職務所獲非公開資訊圖私人不正利益。十一、於機關任職期間同時為廠商所僱用。十二、於公務場所張貼或懸掛廠商廣告物。→(B)十三、利用職務關係媒介親友至廠商處所任職。十四、利用職務關係與廠商有借貸或非經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