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QQW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 90-1 條勞務驗收,得以書面(B)或召開審查會(C)方式辦理;其書面驗收文件或審查會紀錄,得視為驗收紀錄(D:設計成果為勞務採購,施工標前就能驗收)。第 99 條機關辦理採購,有部分先行使用之必要或已履約之部分有減損滅失之虞者,應先就該部分辦理驗收或分段查驗(A)供驗收之用,並得就該部分支付價金及起算保固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