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i Chin Tsai】評論
vs這題(D)有關「零拒絕」下列何者為非? (A) 學校不得因未設特殊班而拒絕特殊兒童入學 (B) 21世紀教育新潮流 (C) 不得單獨以身心障礙為由,拒絕身心障礙者接受教育,應考之權利 (D) 校長具有行政裁量權可決定學生能否入學 但是(B)不是20世紀嗎?
【吳惠如】評論
零拒絕這個概念來自於1975年通過的94-142公法是為美國有始以來以障礙者教育為中心的完整的特殊教育法案,被視為美國特殊教育史上的標的,主要內涵: (1) 廣泛進行障礙兒童的篩選與確認的工作;(2) 估計障礙學生的人數,避免錯估或高估;(3) 確保3-21 歲障礙兒童得到免費而適當的公共教育(free appropriate public education);(4) 確保所有障礙學生個別化教育方案之提供(Individual Education Program);(5) 確保障礙兒童所接受的教育過程為完整連續性的學習情境;(6) 確保提供障礙兒童最少限制的學習環境(Least Restrictive Environment);(7) 確保執行非歧視性的測驗與評量;(8) 確保障礙兒童及其父母相關的權益,如對家長、學生和相關服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