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蔡小米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100年12月有修法噢!第4條第2項 前項所稱最低生活費,於新年度計算出之數額較現行最低生活費變動達百分之五以上時調整之.如果有錯誤,也請大家幫忙更正一下噢:)
【用戶】帆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社會救助法新法:1.所得基準:當地地區最近1年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60%定之。 前項所稱最低生活費,於新年度計算出之數額較現行最低生活費變動達百分之五以上時調整之.2.中低收入: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家庭人口,每人每月不超過最低生活費1.5倍,且不超過所得基準。 (預估60萬新貧受惠)還有... ...全家人口數更改+責任通報+弱勢計算方式+脫貧方案+保費補助 ...都有修改~有空看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