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甲將應由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受理的行政訴訟事件,誤向臺南地方法院提出訴狀請求。臺南地方法院應如何處理 該訴請?
(A)以判決駁回
(B)以裁定駁回
(C)以裁定移送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D)請求直接上級法院指定管轄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13064
統計:A(31),B(128),C(1901),D(22),E(0)

用户評論

【用戶】龍共君

【年級】大四上

【評論內容】民訴第31-2條 II:普通法院認其無受理訴訟權限者,應依職權裁定將訴訟移送至有受理訴訟權限之管轄法院。

【用戶】貼貼樂 ( ̄︶ ̄)↗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24 當事人向普通法院(民事庭)提起行政訴訟事件,法院認其無受理該訴訟權限,應如何處置? (A)依職權裁定將訴訟移送至有受理訴訟權限的管轄法院 (B)以裁定駁回起訴 (C)以裁定停止訴訟程序,並曉諭原告向有管轄權法院起訴 (D)以起訴顯無理由予以判決駁回

【用戶】Howard Wu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突然看到B選項有錯字,「駿」→「駁」:P

【用戶】【站僕】摩檸Morning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原本題目:4甲將應由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受理的行政訴訟事件,誤向臺南地方法院提出訴狀請求。臺南地方法院應如何處理 該訴請?(A)以判決駁回(B)以裁定駿回(C)以裁定移送高雄高等行政法院(D)請求直接上級法院指定管轄修改成為4甲將應由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受理的行政訴訟事件,誤向臺南地方法院提出訴狀請求。臺南地方法院應如何處理 該訴請?(A)以判決駁回(B)以裁定駁回(C)以裁定移送高雄高等行政法院(D)請求直接上級法院指定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