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評論
“心理契約”是存在於員工與企業之間的隱性契約,其核心是員工滿意度。特點:(1)主觀性。在Rousseau的理論中,這是心理契約的核心特點,這是一種主觀感知,是因人而異的。(2)動態性:心理契約在員工與組織的關係發展過程中是變化的。(3)責任性:心理契約關註員工與組織的相互責任,在已有承諾的基礎上,雙方都對彼此間的關係進行了投資,並期望得到積極的產出。(4)相互性。心理契約離不開雇傭雙方這種前提,個人或是組織單方面都是無法形成心理契約的。而是在雙方的相互作用中形成了這種不可避免的關係。
【巴德】評論
3F有提到心理契約不是有形的契約。簡單說這是一種默契,上下一片祥和,員工努力工作幫公司賺錢,老闆也會滿足員工的理想。不需要明文規定,這是一種感覺、風氣。(C)員工與組織間的心理契約具有穩定恆常性 只要牽涉到人就不會有穩定性,員工心情每天都不一樣,誰能保公司運作一直很順暢,能影響的因素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