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依據「國民教育法」之規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應辦理學生平安保險,相關事項之規定,由何者定之?
(A)行政院衛生署
(B)教育部
(C)內政部
(D)直轄市、縣(市)政府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96721
統計:A(160),B(688),C(114),D(2210),E(0)

用户評論

Patty Andruli】評論

國民教育法第 5-1 條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應辦理學生團體保險;其範圍、金額、繳費方式、期程、給付標準、權利與義務、辦理方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學生申請理賠時,學校應主動協助辦理。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為所轄之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場所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前項之經費,由教育部按年度編列預算支應之。

principal hua】評論

直轄縣市政府~和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是一樣的嗎我覺得不一樣,一個縣政府,一個是教育處。

lala】評論

根據程薇老師的說法..選擇題不是在選對的,而是選錯最少最接近答案的...

今年必上】評論

國中小幼兒都一樣團體保險-直轄縣市主管機關公共意外責任險- 中央主管機關/教育部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33條n幼兒園應辦理幼兒團體保險;其範圍、金額、繳退費方式、期程、給付標n準、權利與義務、辦理方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自治法規,由直轄市、縣(市)n主管機關定之。n幼兒申請理賠時,幼兒園應主動協助辦理。n各級主管機關應為所轄之公私立幼兒園投保場所公共意外責任保險,n其經費,由中央主管機關按年度編列預算支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