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3 台中公司為適用一般稅額計算之營業人,1、2 月份銷售額 1,000 萬元,銷項稅額 50 萬元;進貨及費用支出可扣抵進項稅額 58 萬元;購買機器設備與自用乘人小客車分別支出進項稅額 2 萬元及 4 萬元。試問台中公司 1、2 月份可退還之營業稅額為何?
(A)2 萬元
(B)10萬元
(C)12 萬元
(D)14 萬元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78571
統計:A(171),B(54),C(3),D(4),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營業收入調節、海關代徵進口營業稅如何計算:

用户評論

Leon】評論

第39條(溢付稅額之退還)  營業人申報之左列溢付稅額,應由主管稽徵機關查明後退還之:   一、因銷售第七條規定適用零稅率貨物或勞務而溢付之營業稅。   二、因取得固定資產而溢付之營業稅。  三、因合併、轉讓、解散或廢止申請註銷登記者,其溢付之營業稅。  前項以外之溢付稅額,應由營業人留抵應納營業稅。但情形特殊者,得報經財政部核准退還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