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依據「大學法施行細則」之規定,大學學分之計算,原則以授課滿多少小時為一學分?
(A)各校自訂
(B)十五小時
(C)十八小時
(D)二十四小時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14974
統計:A(116),B(132),C(2077),D(156),E(0)

用户評論

Yi-Ting Hsiao】評論

大學法施行細則 第二十三條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三項所定大學學分之計算,原則以授課滿十八小時為一學分。實習或實驗學分之計算,由各大學定之。

吾必上】評論

18週的由來是嗎= =+

王尊玄】評論

依照大學法施行細則第二十三條規定,授課滿十八小時為一學分,如此算來各大學每學期上課周數至少需十八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