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 依姓名條例規定,下列何者並非得申請改名之事由?

(A)與經通緝有案之人犯姓名完全相同
(B)臺灣原住民或其他少數民族因改漢名造成家族姓名誤植
(C)被認領、撤銷認領、被收養、撤銷收養或終止收養
(D)與三親等以內直系尊親屬名字完全相同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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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姓名條例 第 8 條 申請改姓 + §12、13、14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申請改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