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品君】評論
a.本罪為結果犯 -因為131條 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 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 七萬元以下罰金。-所以是結果犯 c.圖國庫利益之行為,不成立本罪 -圖利罪是圖利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之要件.所以圖利國庫或大眾.不會成本 罪之要件 d.本罪不處罰未遂犯 -未遂反之處罰.尚須法有明文規定 b.本罪之主觀構成要件為直接故意或間接故意 --主觀上應是不法意圖.如要討論間階或直接應是在行為態樣上
【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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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mu128】評論
b為什麼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