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0. 城闕: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84807
統計:A(906),B(18),C(158),D(241),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候選人年齡及資格限制、民國89年第6次修憲的法條內容(修憲程序)、基本概念與總綱 重點整理

用户評論

曾心怡】評論

第 12 條 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不適用憲法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

余若涵】評論

公告半年後,三個月內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