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 下列有關偵辦組織犯罪案件之敘述,何者錯誤?
(A)查獲犯罪組織及其成員之不法所得與財產,得建請法院宣告追繳、沒收及令其成員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
(B)對於證人、檢舉人或被害人,應依證人保護法規定,注意保密及保護
(C)對於檢舉人之身分資料,應另行封存,並附卷移送法院審理
(D)非組織成員而資助犯罪組織者,亦應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偵查、審判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09649
統計:A(34),B(5),C(139),D(50),E(0)

用户評論

gg】評論

不附卷送法院

一個將要畢業的警校生】評論

參考犯偵手冊第221條

Cathy Peng】評論

C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民國 107 年 01 月 03 日修正)第 11 條前條檢舉人之身分資料應予保密。檢察機關、司法警察機關為保護檢舉人,對於檢舉人之身分資料,應另行封存,不得附入移送法院審理之文書內。公務員洩漏或交付前項檢舉人之消息、身分資料或足資辨別檢舉人之物品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