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 依據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營業章程,申請變更用水人名義(過戶)時,如果無法取得前用戶簽章,可以如何處理?
(A)放棄申請
(B)繼續申請,無需前用戶同意
(C)單獨申請變更用水人名義(過戶),並應繳清前用戶之欠費
(D)請市政府介入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歐陽無敵

【年級】大四上

【評論內容】第    8    條申請變更用水人名義(過戶)時,應先經前用戶簽章同意,並繳清用水期間應繳各項費用。用戶如無法取得前用戶簽章時,得單獨申請變更用水人名義(過戶),並應繳清前用戶之欠費。但前用戶於六個月內提異議時,本處得取消後用戶之變更,變更後取消前已發生之欠費,後用戶應予清繳。

【用戶】歐陽無敵

【年級】大四上

【評論內容】第    8    條申請變更用水人名義(過戶)時,應先經前用戶簽章同意,並繳清用水期間應繳各項費用。用戶如無法取得前用戶簽章時,得單獨申請變更用水人名義(過戶),並應繳清前用戶之欠費。但前用戶於六個月內提異議時,本處得取消後用戶之變更,變更後取消前已發生之欠費,後用戶應予清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