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小草】評論
調解:訴訟前和解:不論訴訟到何種程度
【Miu Lin】評論
簡單來說:調解→訴訟前or訴訟中
【Vladimir Puti】評論
訴訟上和解與訴訟外和解之差異在於可否逕行持之聲請強制執行,訴訟外和解由於尚需當事人據和解協議另行提起債務不履行之民事訴訟,故訴訟外和解之效力較薄弱,對當事人的保護較不周全。在此要特別說明的是,和解內容,如以他種法律關係替代原有法律關係者,即以和解契約創設新法律關係,故債務人如不履行和解契約,債權人可和解創設之新法律關係請求履行,不得再依原有法律關係請求給付(參83年台上字第620號)。還是有訴訟外和解,只是它只具有民事契約效力,不像訴訟上和解具有與確定判決有同一之效力。
【Jamie Jian】評論
場外調解,場內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