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三、依收益法計算總費用時,下列項目中,請列舉五項不宜列入費用之項目,並詳述其理由。⑴重置提撥款⑵改良性資本支出⑶帳面折舊⑷所得稅⑸地價稅⑹土地增值稅㈦自有資本利息㈧貸款利息㈨房屋稅。(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81043
統計:A(11),B(10),C(47),D(3519),E(0)

用户評論

柚子】評論

學者全中燮(Jong. Jun)提出八項標準,作為實踐公共利益的指涉架構,如下:一、公民權利:公共政策內容,必須充分考量公民的各種權利及政策可行性。二、倫理與道德的標準:公共政策與執行機關的活動,必須經得起倫理與道德標準的檢驗。三、民主程序:公民對政策的制訂,應有適當的參與權和發言權,行政機構必須提供「政策對話」的機會,儘量尊重各種相關的意見,作決策的基礎。四、專業知識:政策規劃的人員必須秉持專業良知,針對經手負責的業務事宜,提出專業的推薦意見。五、非預期的後果分析:公共政策具有外部性,因此必須充分推論各種可能產生的後果,以有效指標,評估短期的利弊與長期的得失。六、普遍利益:行政機構所推薦的政策,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