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 臺北市某自治條例並無罰則之規定,經臺北市議會議決通過後送中央主管機關轉行政院備查,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行政院作成准予備查之決定前,該自治條例效力未定
(B)行政院作成准予備查之決定後,該自治條例向將來生效
(C)行政院作成准予備查之決定後,該自治條例溯及既往生效
(D)送行政院備查,並非該自治條例之生效要件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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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Zoo Chao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地方制度法第26條第四項自治條例經各該地方立法機關議決後,如規定有罰則時,應分別報經行政院、中央各該主管機關核定後發布;其餘除法律或縣規章另有規定外,直轄市法規發布後,應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轉行政院備查;縣(市)規章發布後,應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備查;鄉(鎮、市)規約發布後,應報縣政府備查。

【用戶】Zoo Chao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地方制度法第26條第四項自治條例經各該地方立法機關議決後,如規定有罰則時,應分別報經行政院、中央各該主管機關核定後發布;其餘除法律或縣規章另有規定外,直轄市法規發布後,應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轉行政院備查;縣(市)規章發布後,應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備查;鄉(鎮、市)規約發布後,應報縣政府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