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5 A 直轄市與 B 縣簽訂行政契約,允諾代為處理 B 縣垃圾之焚化事宜,並約定 B 縣應支付費用。孰料 B 縣嗣後因故未支付費用,A 直轄市得依地方制度法規定採取何種方式,以維護其權益?
(A)逕以行政處分限期命 B 縣繳交,屆期如未繳交,即依行政執行法規定移送行政執行署辦理
(B)依據行政契約向法院起訴,要求依約給付積欠費用
(C)要求行政院出面協商
(D)要求中央扣減 B 縣次一年度之一般補助款,將該積欠扣除款項改為補助 A 直轄市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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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Niki Chen】評論
第 24-3 條直轄市、縣(市)、鄉(鎮、市)應依約定履行其義務;遇有爭議時,得報請共同上級業務主管機關協調或依司法程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