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6 有關行政區劃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關於地方自治團體之行政區劃事宜,現行法令上已公布有地方制度法及行政區劃法加以規範
(B)臺北縣於民國 99 年間改制為新北市,係依地方制度法第 7 條之 1 規定辦理相關事宜
(C)我國現行所轄區域之行政區劃,目前共有 6 個直轄市、2 個省,13 個縣、3 個市
(D)人口聚居達 125 萬人以上,且在政治、經濟、文化及都會區域發展上有特殊需要之地區,得設置直轄市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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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信信】評論
中華民國目前依據《憲法增修條文》及《地方制度法》來規範行政區劃制度。如按照現行法律定義區劃層級,一級行政區為省、直轄市,二級行政區為縣、市,三級行政區為鄉、鎮、縣轄市、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區,四級行政區為村、里,五級行政區則為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