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馬自達
【年級】小六上
【評論內容】ü 試題所能評量的教學目標層次 說明:認知領域的教學目標可因層次的不同而分為下列六個層次:(1)知識:包括回憶基本資料,如定義、名詞、通則、範疇等的能力。(2)理解:包括將知識轉換成另一形式,或說明、解釋的能力。(3)應用:包括利用通則解釋特殊情境的能力。(4)分析:包括將學習材料或情境分析成許多要素,並釐清其相互關係。(5)綜合:包括組合各種要素或部份以形成一個新的整體。(6)評鑑:包括根據目的及標準,判斷學習材料、過程或方法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