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0. 認知領域教學目標有六個層次,由低至高依序是:
(A)評價、理解、知識、分析、應用、綜合
(B)知識、理解、分析、評價、綜合、應用
(C)理解、應用、評價、分析、知識、綜合
(D)知識、理解、應用、分析、綜合、評價。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47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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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馬自達

【年級】小六上

【評論內容】ü  試題所能評量的教學目標層次   說明:認知領域的教學目標可因層次的不同而分為下列六個層次:(1)知識:包括回憶基本資料,如定義、名詞、通則、範疇等的能力。(2)理解:包括將知識轉換成另一形式,或說明、解釋的能力。(3)應用:包括利用通則解釋特殊情境的能力。(4)分析:包括將學習材料或情境分析成許多要素,並釐清其相互關係。(5)綜合:包括組合各種要素或部份以形成一個新的整體。(6)評鑑:包括根據目的及標準,判斷學習材料、過程或方法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