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9.依「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第9條,應依據各教育階段之需要,包括升學輔導、生活、就業、心理輔導、福利服務及其他相關專業服務等項目擬定: 
(A)轉銜服務計畫
(B)轉介計畫 
(C)轉介前輔導計畫
(D)生涯計畫。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73274
統計:A(437),B(5),C(3),D(4),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聽力損失程度的分類標準、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特殊教育法第27條

用户評論

Aurora】評論

題目應該改成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第9條比較適當,特殊教育法施行細沒有第18條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題目:39.依「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第十八條,應依據各教育階段之需要,包括升學輔導、生活、就業、心理輔導、福利服務及其他相關專業服務等項目擬定: (A)轉銜服務計畫 (B)轉介計畫 (C)轉介前輔導計畫 (D)生涯計畫。修改成為39.依「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第9條,應依據各教育階段之需要,包括升學輔導、生活、就業、心理輔導、福利服務及其他相關專業服務等項目擬定: (A)轉銜服務計畫 (B)轉介計畫 (C)轉介前輔導計畫 (D)生涯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