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下列有關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內容之敘述,何者錯誤?
(A)教保服務人員曾有性騷擾或虐待兒童行為經判刑確定者,不得在幼兒園服務
(B)幼兒園不得於同一鄉(鎮、市、區)內設立分班
(C)除離島、偏鄉及原住民族地區外,幼兒園2歲以上未滿3歲幼兒,每班以16人為限,且不得與其他年齡幼兒混齡
(D)幼兒園新進用之駕駛人及隨車人員,應於任職前最近1年內接受基本救命術訓練8小時以上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93217
統計:A(10),B(725),C(150),D(29),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幼兒人格

用户評論

陳小個】評論

C沒錯呀!雖然不知道你的法條在哪裡看的但是你可以到全國法規資料庫搜尋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同樣第18條...第 18 條幼兒園二歲以上未滿三歲幼兒,每班以十六人為限,且不得與其他年齡幼兒混齡;三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每班以三十人為限。但離島、偏鄉及原住民族地區之幼兒園,因區域內二歲以上未滿三歲幼兒之人數稀少,致其招收人數無法單獨成班者,得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同意後,以二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進行混齡編班,每班以十五人為限。B選項在第8條幼兒園得於同一鄉(鎮、市、區)內設立分班,其招生人數不得逾本園之人數或六十人之上限。

Anna Zeng】評論

第18條幼兒園二歲以上未滿三歲幼兒,每班以十六人為限,且不得與其他年齡幼兒混齡;三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每班以三十人為限。但離島、偏鄉及原住民族地區之幼兒園,因區域內二歲以上未滿三歲幼兒之人數稀少,致其招收人數無法單獨成班者,得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同意後,以二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進行混齡編班,每班以十五人為限。~幼兒園二歲以上未滿三歲幼兒,每班以十六人為限   二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 ,每班以十五人為限。

107地特四等】評論

3F的後半段有錯誤第18條幼兒園二歲以上未滿三歲幼兒,每班以十六人為限,且不得與其他年齡幼兒混齡;三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每班以三十人為限。 注意!! 但離島、偏鄉及原住民族地區之幼兒園,因區域內二歲以上未滿三歲幼兒之人數稀少,致其招收人數無法單獨成班者,得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同意後,以二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進行混齡編班,每班以十五人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