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 民事訴訟之訴訟上和解有無效或得撤銷之原因,當事人救濟之方式為何?
(A)上訴
(B)抗告
(C)再審
(D)請求繼續審判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53948
統計:A(77),B(47),C(85),D(1222),E(0)

用户評論

貼貼樂 ( ̄︶ ̄)↗】評論

民事訴訟法 第84條 (和解時之訴訟費用負擔)當事人為和解者,其和解費用及訴訟費用各自負擔之。但別有約定者,不在此限。和解成立者,當事人得於成立之日起三個月內聲請退還其於該審級所繳裁判費三分之二。民事訴訟法 第一編總則 第三章訴訟標的價額之核定及訴訟費用 第三節訴訟費用之負擔 相關法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