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瑄瑄】評論
第 401 條 確定判決,除當事人外,對於訴訟繫屬後為當事人之繼受人者,及為當事人或其繼受人占有請求之標的物者,亦有效力。對於為他人而為原告或被告者之確定判決,對於該他人亦有效力。前二項之規定,於假執行之宣告準用之。
【貼貼樂 ( ̄︶ ̄)↗】評論
①原告 V②被告 V③訴訟繫屬後為原告的繼受人之人 V④原告的法定代理人 X⑤被告的訴訟代理人 X民事訴訟法 第401條 (既判力之主觀範圍)確定判決,除當事人外,對於訴訟繫屬後為當事人之繼受人者,及為當事人或其繼受人占有請求之標的物者,亦有效力。對於為他人而為原告或被告者之確定判決,對於該他人亦有效力。前二項之規定,於假執行之宣告準用之。民事訴訟法 第二編第一審程序 第一章通常訴訟程序 第五節判決 相關法條
【きんじょうすい】評論
8 民事的確定判決,對①原告;②被告;③訴訟繫屬後為原告的繼受人之人;都有效力受確定判決既判力之拘束,有那些人? (A)當事人(B)於訴訟繫屬中為當事人之一般繼受人者 (D)為當事人或其繼受人占有請求之標的物者
【人生持續奮鬥】評論
第 401 條確定判決,除當事人外,對於訴訟繫屬後為當事人之繼受人者,及為當事人或其繼受人占有請求之標的物者,亦有效力。對於為他人而為原告或被告者之確定判決,對於該他人亦有效力。前二項之規定,於假執行之宣告準用之。
【萬晉宏】評論
既判力所及→當事人(原告+被告)、繼受人、輔助參加人